哪些故事的结尾让你万万没想到?

发布时间:
2024-11-12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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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说法》里有一期杀妻骗保的故事,过程一波三折,若不是最后神之一笔,说不定还真让他成功了。

大意是29岁的主人公李某,对外欠了一笔钱,思来想去打算策划一起杀妻骗保还债。

但他舍不得相伴多年为他生了一双儿女的妻子,于是和妻子离了婚,想着另外物色个作案目标。

离婚半个月后,通过微信摇一摇,27岁的四川外来打工妹廖某进入了他的视线。

顺便提一嘴,这个廖某是他精心评估后选择的:大龄单身,头脑简单,有点虚荣拜金,在常州打工多年一直没什么正经工作,生活不太如意。

李某为了迷惑廖某,不但对她温柔体贴,还出手阔绰:金耳环、金手链、手机、钻戒等说买就买。

在“钞能力”的加持下,廖某迅速沦陷,仅仅半个月就同意了他的闪婚请求。

二人没见双方父母也没办酒席,领了证后立马住到了一起。

物色好人选,下一步就是说服对方买保险。因为即便是李某掏钱,也需要被保险者本人签字。

大家想想看,如果你生活得好好的,突然配偶提出要给你买一份高额的人生意外险,你会不会警觉起来,怀疑他有什么企图?

正常情况下会的,对吧?

李某也想到了这一点,为了不引起女方的怀疑,他状似“不经意”间给廖某展示了一份保单:是一份他自己的人生意外险,受益人是他的前妻。

廖某果然上钩,嫉妒心大作,吵嚷着让李某把受益人从前妻改为自己。

抓住这个契机,李某顺理成章劝说廖某也买了一份人身意外险,受益人为她的法定继承人。

(ps:法定继承人里包括父母、兄弟等)

想着这样既能将彼此的生命紧紧捆绑在一起,自己万一有个三长两短还能给父母留下一份养老保障,并且买保险还不用自己掏钱。

这么好的事,有什么拒绝的理由吗?

廖某觉得没有,于是欣然接受。

买完后李某还觉得一份保额100万的不够,几天后又在网上看到一份额度为300万附加50万的旅行意外险,也买了下来,两份保单的保额加起来高达450万人民币。

至此,所有准备工作就绪,杀妻计划正式启动。

坦白来说,制造“意外”杀掉一个人并不难,溺水、触电、坠楼等等方法多样,但想要不引起怀疑就很难了。

毕竟保险公司又不是傻子,你这边前脚刚买完保险,后脚人就出事了,人家肯定会报警调查的。

所以李某打定主意,一定要谋划得非常完美,即便事后警方调查起来也能把自己撇得干干净净。

为了让计划顺利实施,在策划之初,李某就找来了一个合伙人——他的好兄弟周某。

两人约定好由李某在幕后指挥,周某动手实施,事成之后李某分给周某20万元好处费。

这边和廖某领证同居后,李某迅速安排周某也住进了自己家里,干什么呢?勾引妻子廖某。

为了提高勾引的成功率,李某还故意不和妻子同房,主动制造机会让二人单独相处……

一来二去,廖某果然上钩。

成功后周某又按照计划搬了出去,两人的私会从家里转到家外,廖某三天两头找借口外出和对方约会。

某天晚上,廖某借口出门练习骑电动车,李某心里明镜似的,对妻子的谎言笑而不语。

然后一切就如预想的一样,女方当晚“意外”溺死在湖里,尸体第二天早晨被去公园晨练的路人发现,惊慌的路人立即报了警。

到这时,从二人结婚到廖某死亡,时间不过才过去短短两个多月,距两人认识也还不到三个月。

对待非正常死亡,警方是需要确认尸源、查明死因并出具调查结论书的。

尸体发现的当天下午,刚好李某以妻子彻夜未归、联系不上来报警,办案人员确认了死者的身份。

案发现场没有发现可疑的痕迹,死者身上无明显致命外伤,也没有搏斗过的痕迹。

另外据法医检验,廖某的死因确是入水后溺水死亡,并非死后抛尸。只是暂时还不能判断这是一起意外事故还是谋杀。

为了进一步得出结论,警方走访了死者身边相关人员。

首先要排查的就是廖某的丈夫李某,李某显然早有准备,回答得滴水不漏。

他表示昨晚妻子外出练习骑电动车很晚没回来,他打电话发信息对面均没有回应,自己还曾开车出门寻找,实在没办法后第二天才去报了警。

这个说法得到了和他们住在一起的廖某弟弟的证实,他表示确实亲眼看到姐夫有上述行为,而且姐姐和姐夫的感情非常好,总之姐夫的表现没有不合常理的地方。

另外廖某弟弟也可以确认,在法医推测的案发时间,姐夫李某也正和他一起待在家里,没有作案时间。

事后警方查看了附近的监控,证实事发当晚李某确实有开车出去找人。

不过同时在监控录像中也发现了一个疑点:李某外出寻找的时间很短,只有20多分钟。并且车开得很慢,只出现在主干道宽广的大路上。

换句话说,不太像找人,更像是故意留下自己找人的证据。

对此李某也有解释,说自己出门后稍微冷静了下来,想到妻子有可能只是去朋友家过夜了,这才不一会儿就回家了。

理由虽然稍显勉强,但也算说得过去。

警方还调查了廖某的活动轨迹,监控显示的确是她本人骑车到达的案发现场。

通过打捞上来的电动车状态,以及在出事桥面上留下的痕迹对比,都进一步印证了廖某极有可能是在骑电动车时坠入湖中并溺水身亡。

这一切证据都指向了:廖某的死似乎就是个意外。

不过警方觉得里面还有几个疑点解释不通:比如说从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出,廖某的电动车驾驶技术很娴熟,不像需要练习的生手。

选择的练车地点也不合适:她为什么不选择在小区附近练,而是大晚上跑到十几公里外的人工湖公园练?并且公园周边没有路灯黑漆漆一片,路都看不清楚要怎么练?

还有廖某的尸检结果显示,她落水时受伤轻微,人工湖水深只有1.45m,她应该有能力站起来。并且她的高跟鞋底有淤泥,证明他确实曾有一个站立的过程。为什么没站起来,是有什么阻止了她吗?

但这些疑点也不能作为排除意外的证据,廖某的父母本来打算在女儿的死亡证明上签字了,但最后一刻冥冥之中有股力量让他们犹豫了。

廖某妈妈哭诉孩子死得不清不楚,不能接受,要求警方彻查。

李某自然也顺着岳父母的态度来:不认可、不接受、要求彻查。

好吧,那就彻查!

刚才说过,事发的人工湖公园黑漆漆的不适合练车,但确是当地许多年轻男女选择约会的场所。

廖某当晚去到那里会不会也是去见什么人?

警方找到了一个叫莎莎的女孩了解情况,她是廖某的生前好友。

莎莎反映案发当晚早些时候廖某一直和她待在一起,两人还正商量着去哪里玩。突然廖某接到一个电话,接完后她就说自己有急事先走了。

从时间线来看,紧接着廖某就回了家,以练车为由取了电动车出了门。

那她很可能是赶去去见了通话之人,接下来他俩是否一直待在一起,那个人又是否知道廖某的真实死因呢?

通话之人究竟是谁?警方调取了廖某的通话记录。

这里还有个小插曲,廖某被打捞上来的随身财物中正好缺少手机。

李某得知后十分积极,要求警方打捞。

警方表示不需要手机也可以调取通话记录,并且要从那么大个湖中打捞个手机难度实在太大。

可李某仍旧不放弃,还专门花了2000块钱请人打捞了上来。

他这么做本来是想展示帮助警方尽快破案的决心,但这积极的态度反而引起了警方的怀疑:

恩爱的妻子离世后,正常情况下丈夫的注意力都在伤心或者操办后事上,哪有那么刻意去关注一个手机的?

虽然反常但这也不能说明什么,调查工作正常进行。

办案人员查到当时通话的手机号号主是廖某姐姐,不过姐姐表示虽然登记的是自己的名字,但自己从来没用过,平时都是廖某在用。

那案发当晚总不能是廖某自己给自己打电话吧?警方分析她把这个号给了自己亲密的人。

经过排查,那个人不是丈夫李某。经廖某弟弟反馈,很有可能是与姐姐关系良好的周某。

至此,一直影藏在暗处的周某浮出水面。

警方筛选了事发当晚附近公路高清摄像头排到的照片,还真在一辆出租车里发现了周某的影子,车子去的方向也正是案发地的方向。

办案人员找到了当事司机,对方确认当晚的确搭载此人去了案发地公园。

警方还通过监控找到了一辆凌晨十分经过,疑似周某离开时可能搭乘的出租车。

一调查没想到司机对周某的印象深刻,因为对方打车离开时付的钱是湿的。

好端端的钱怎么会湿,难道他也掉进过湖里?

种种迹象表明,周某对廖某的死难逃干系,至少他是知情人。

一个月后,警方找到了刻意躲藏的周某。

但周某的反应出乎警方的意料:首先他很快承认自己当晚的确见过女方,也坦白了自己和女方有私情,但一口咬定自己和女方的死无关。

他表示当晚自己和廖某约完会后,廖某主动要求骑车载他回家,结果路上不小心出了意外,电动车掉到了湖里。

他和廖某两个人都落了水,但是他通过努力挣扎幸运地爬上了岸,而女方则有没那么幸运,等他上岸后发现她已经淹死了。

事后他因为胆小不敢报警,也担心和兄弟媳妇偷情的丑事暴露不敢告诉别人,所以躲了起来。

按照周某的说法,自己顶多算见死不救,即便有法律责任也不会太大。

这套说辞其实是合乎逻辑的,警方一时也找不到推翻的证据。

其实大家也能猜到,廖某实际上就是被周某害死的。二人落水后,廖某曾挣扎着站了起来,是周某把她强行按在水里溺死了她。

不得不说周某确实是一个杀人的好手,活干得干净利落,犯案时避开了监控、确保了没有目击证人,也没有在女方身上留下约束伤或者掐痕等痕迹……

但世上哪有完美的犯罪呢?他还是低估了警方优秀的逻辑推理能力和现代法医学的强大。

还记得女方高跟鞋底的淤泥吗?那就是破绽!周某暂时被控制了起来。

其实直到这里,李某都是完全置身之外的。

他的谋划确实相当缜密:正常情况下周某是不会暴露的,而即便暴露了照样有合乎逻辑的说辞。并且不管暴不暴露他都没有嫌疑,反而是妻子出轨的受害者。

后面若是他能一直沉住气,这个钱说不定还真被他骗到手了。

可惜没有如果。

在打听到周某被抓以后,李某可能还是慌了阵脚,做了一件出人意料的事——急着跑去派出所要妻子的死亡证明。

大家还记得吧,之前警方给他出具过证明。他那个时候吵着嚷着不相信、要彻查,现在调查有了眉目,他反而急着要签字了?

这个行为实在可疑。

另一边,廖某的父母听说女儿的死很可能与一段私情有关的时候也积极跑来打听情况。

次数多了,警方无意间从廖某父母那里了解到一个消息——李某给女儿买过人身意外险。

办案人员上了心,这一调查更是不得了。

李某给女方买的意外险是一年期的险种,在业内被称为求死保险,一般是煤矿这种高风险从业者才会购买。通常还是作为其他主险的附加险购买的,一般很少有人单独买它。

两份意外险的保额高达450万人民币,一开始填写的受益人都是廖某的法定继承人,后来都被李某变更成了自己。

据调查,这个变更是李某私底下联系保险公司悄悄进行的,廖某并不知情。

再一调查,还发现李某在外头欠了亲戚朋友不少债,少说也有好几十万,并且距离约定的还款日很接近了。

并且警方还从保险公司处了解到,廖某死后没几天,李某就开始积极联系业务员着手理赔事宜了。

种种迹象表明,李某有着重大的联合周某杀妻骗保的嫌疑!

可他当然不会承认,坚称这一切只是巧合,自己没有杀害妻子。

刚才也说过了,他的策划把自己隔离得很彻底,只要这两个人都咬死自己的说法,警方就没有直接证据给他俩定罪。

但他低估了专业人审讯人员的能力,永远不要用业余的认知去挑战别人的专业。

经过观察,警方发现李某夸夸其谈,心理防御稳固,不好突破;而周某明显郁郁寡欢、心事重重,从他身上更容易打开突破口。

经过审讯员一系列有策略的心理攻防战,周某明显有些松动,毕竟杀人又不是杀鸡,普通人其实扛不太住那种巨大的心理压力。

最后在得知李某也被警方控制后,他终于扛不住,承认自己与李某合谋杀害了廖某。

和周某之前描述的相反,案发当晚实际上是他骑着电动车载廖某回家。当车行到事发地桥上时,他故意把电动车拐到了人工湖里面。

廖某不会游泳,好不容易挣扎着站起来后周某又动手把她按进了水里……

面对周某的指证,李某意料之中全盘否认,表示是周某在诬告自己。

看到这里大家肯定和我一样,觉得这个周某是不是傻?他为什么要同意李某借他的手杀人?

万一事情败露,李某完全可以像现在一样把全部责任都推到他头上,而他却无论如何都说不清楚。

如果是为了钱,可总保额高达450万,他承担那么大风险,难道真的只甘心分20万?

结合周某未婚,多年来一直跟在李某身边,对他忠心耿耿……甚至让人怀疑周某是不是对李某有什么隐秘的情愫?

警方也觉得不可思议,在他们的审问下周某终于承认:自己这么做确实不全是因为钱,而是出于对李某的愚忠。

(我和警方:???)

原来周、李二人是初中同学,周某从小开始就很崇拜李某。

在周某眼里,和沉默寡言的自己不同、李某能说会道很有能力,不但各种场合游刃有余,还能把校花追到手生儿育女。

后来李某还自己出去做生意,赚到了钱买车租大房子,一直照顾自己,在一些场面上罩着自己。

他一直视李某为大哥,对他言听计从,愿意为他赴汤蹈火!

所以当李某把杀妻骗保的计划告诉周某并要他配合时,周某也是二话不说就同意了。

(我和警方:……)

突破了周某后,李某的负隅顽抗在警方眼里就是纸老虎。

经过半个月的审讯,李某终于放弃抵抗,坦诚了自己的罪行。

至此,这桩有预谋的联合杀妻骗保案宣告告破,二人都将得到法律的制裁。

下面重点来了!

现在来复盘整个案件,在赞叹警方出色的侦查能力之余,大家有没有察觉李某的行为有什么矛盾之处?

从他对整起案件的策划来看,李某不但逻辑相当缜密,实施的时候也是一步一步有条不紊。

按理说他完全可以潜伏的更久、隐藏得更深一些。再比如不要那么着急杀人,等两年再动手,出意外后也不要那么着急着手理赔。这样一来,自己的嫌疑便会大大减轻。

李某为什么就那么沉不住气?

事后他还真的做了解答,除了财物状况实在紧迫,想要快点拿到钱还债外,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时间了。

原来他给廖某投保单的其中一份保险,保险公司修改了投保条例:从明年起,投保人必须达到年薪30万以上才有资格购买。

李某的收入肯定达不到续保的条件,所以必须得赶在今年保险到期之前动手,不然一切心血便会化成泡影!

保险公司为什么增加这款条例?很简单,人家也发现了可能存在的骗保漏洞,及时打个补丁。

打补丁的本意是保护无辜之人的生命安全,免得其被利欲熏心之人杀害牟利,没想到却意外加速了另一个无辜之人的死亡。

多么荒诞的黑色幽默!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