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如果严格执行劳动法,会有很多企业活不下去,发生大规模裁员。”这种说法?
谢邀。
那就...改咯?
19年北京社保基数下限3613元,去年已经是6326元,涨幅75.09%。
就单养老保险这一项,就算按下限基数缴费,企业每月1012元、个人每月506元。
铁汁,不是但凡开公司开铺面的就是有钱银,每月几千块钱对三五人的小微企业真不少。
去年各省社保基数下限的涨幅在4%到12%,中位数在7%左右;像上海,直升12.12%,7310元(今年7月又微升到7384元)。
缴费下限都快是本地法定最低工资的三倍了。
这种规定如果严格执行,那确实得大规模裁员,中小微企业再噶一大片。
问题是:这种鸟毛规定,拍脑袋时就是错的。
例如这个基数下限,依据是本省城镇非私营和私营单位的“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一平均:你们挺有钱的嘛,基数抬一抬。
但收入这玩意是二八开(资产这玩意则是二/九十八开):22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的平均工资仅为非私营的57.2%。
前者钱少人多,后者钱多人少。
江苏某地级市人社部门向财新透露:他们下去走访,发现很多企业人员工资能到基数下限的,也就60%左右。
江苏去年缴费下限是月4494元。
而且更关键的是:私营就业人员的收入更脆弱,而非私营具有一定的“刚性”。
前者工资停发或直接散伙不稀奇,“欠你仨月回头补上”,真能做到的老板是不多的。
在增速放缓期,面对数量更多收入更脆弱的群体,立法上却给他们的正规就业增加了更高的隐形成本;
结果加速了大量企业使用派遣劳务、越来越多中低收入群体转入自担风险的“自雇工”。
很多企业,要么背着违法风险完全不提供社保等保障,要么极力压缩合同招聘名额。
最后基数合规缴纳的企业只有28.4%。
不怕一件破事,怕一堆破事交织在一起,拆一个线头牵出好几块。
立法时在企业成本这块,拍个脑袋;
虽然大量企业无力支付这个合规成本,但你要有种咬牙严格执行,也算立信立威;
但这时候往往又以“营商环境经济发展”等理由放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就是不改那个源头);
于是很多企业长期处于灰色运营状态,从研发到人员都难有长期主义,对员工更是能榨则榨巴不得日抛;
员工们一滴也没有了,眼巴巴盼着关于自己的保障性规定能严格执行,少加班行不行?
这时候就有人站出来:不行呀,企业会垮的,要顾经济大局。
好规定能协调多方良性博弈,而咱这很多规定是把成本转嫁往下转移:你们去掐,谁弱谁就忍着。
说到底,咱这是双轨制。
一道轨,有市场特许权和政策话语权,他们有利润支付合规成本,也有能力影响政策走向;
另一道轨,高强度互卷,卷出来的鲤鱼登龙门(但也就是蟠桃宴上龙肝凤髓那个级别);
剩下的无权无言。被上面照到了就坚决执行,没被照到就无君无父无法纪。
要么真并轨,要么明确承认双轨,否则最大的模糊不破除,下面的纠缠说不清。
闲聊公号:王子君的碎碎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