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女子伸腿强行阻止高铁关门,被深圳铁路警方行政拘留,阻挡列车关门有哪些隐患?女子将面临哪些处罚?

发布时间:
2025-04-21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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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何谓“情节较重”,《公安机关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规定,一般“情节较重”是指以下六种情况

(一)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无理取闹,严重影响公共交通工具运行秩序的;

(二)在非停靠站点强行下车,或者拉扯驾驶员、乘务员,致使公共交通工具减速或者停行的;

(三)造成交通拥堵、人员受伤、财物损失等危害后果或者较大社会影响的;

(四)积极参与聚众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五)积极参与聚众实施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行为的;

(六)其他情节较重的情形。

从视频中看出,女子系与乘务员存在肢体拉扯行为,虽然通告中称女子伸脚绊高铁未造成列车晚点,但是列车没有按时发出的结果已经造成,而且女子与乘务员存在拉扯,因此公安对其处以行政拘留的意见是符合裁量规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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