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纪检委工作是怎样的一种体验?
最近,和一位纪委出身的副市长吃饭,席间听到对纪委工作的高见,我尽量原汁原味地转述给大家。
为什么要设置纪委?设立纪委的初衷是8个字,叫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它不是给党培养对立面的,即使是4种形态的最后一个形态,极少数受到刑罚的,他和其他犯罪类型也是不一样的。
凡是最终上诉的,肯定有一个原因,就是他对组织、对党,在情感上割裂了,不然他能上诉吗?
上诉意味着啥?意味着在留置环节,以及在检察院和法院两个环节,他不服。
这个不服是怎么来的?
第一,你的政治工作,在留置环节,没有做到位。第二,你偏离了党中央设立纪委的根本原则。
话说回来,具体该怎么操作,这是需要有担当的。
为什么纪委办的留置和原来的双规案件,基本不会有错案呢?因为只要是上手要动的,证据就是100%的,不然的话绝对不会动,它和公安办案不一样,不是说人家公安办案不好,它是顶层设计决定的,所以说,只要是组织上确定签了字要动你这个人,事先都做了大量的外围工作,你跑不掉,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这个案子只要不延期,留置期限是6个月,其实办到一两个月的时候,基本上这个案子总额就有了大概,因为前期做了大量的初核工作,从他个人财产到他相关近亲属的,所以说比如你这个案子案值是1亿的话,不要穷尽所有的手段,把他有可能涉及到的老婆孩子都弄进去,除非是明显的共同贪污、共同受贿。
第三点,1亿的案件,你真的最后挖到9990万或者1亿,它就是个好案子吗?不一定。但是它的另一面,你弄了5000万、6000万你就收兵,你这就是渎职。那么这种案件到什么地步叫做尽职呢?第一,你穷尽了现在这些手段,已经拿到了最大的工作成果。第二,你在办案过程当中,通过说服教育,来换取他的家人对涉案资金的上交,同时你也让他内心感到,他在坐牢期间以及服完刑,他在外面的家人,党还是会让他活下去的,他就不会上诉。这里边是需要担当的,也是需要你的把握的。
十九大以后,中央就开始在各个领域搞领域化的专项纪检监察,零容忍、全覆盖、无禁区,一个领域一个领域,先从粮食领域,再到医疗领域,等等。我当年就批评我们这些干纪检的伙计们,你们不要把党给的权力当成你自己的平台,不要当成你自己实现个人好恶,甚至是快意恩仇的平台。
纪检是干啥的?纪检是挽救干部的。
为什么说纪检也是干部之家?组织部是干部之家,没有问题。纪检也是另一个角度和维度的干部之家。
一方面,让犯了小错的知错纠错,及时受到惩罚。回过头来,他也知道这是一种自我的救赎,不是组织上要对他怎么样,是因为他犯了错,应该通过这个刑罚来实现自我的救赎,并成为其他干部的反面典型。
但是有很多纪检监察干部在这当中把自己的承担的工作成了自己的一种权力了。
我当场训过好几个,为什么?我们现在有的人把自己当成了天王老子了,我调研时发现,一个小青年嗷嗷叫对着一个正县级的局长发飙,我把他叫到我办公室里,我说第一,你这小子这辈子——我说我说话从来不很满,要留有余地,但是我又要说个满话——你不一定能干到人家今天的职位。第二,论年龄上你得叫叔,他是犯罪分子吗?即使就是犯罪嫌疑人,也得经法庭来宣判,你算什么东西?
结果你看怎么了?中央真的在整顿纪检监察干部,为什么?不整顿不行。
实际上我自己体会,纪检监察干部对自身的德和才的要求,比一般干部要更高,因为他们的工作作风对其他干部的影响确实不简单。
我就是这样来干纪检抓纪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