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被告男子母亲发声?
发布时间:
2025-03-26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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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缓刑”就相当于法庭做出了一定的“让步,希望可以缓和舆论热潮,毕竟证据不足,比如女子仍是处女,没有检测出男子的体液。
可这是一个江秋莲式的母亲,勇敢、坚毅。相信儿子无罪,就绝不妥协,坚持为儿子维权。
当年河北唐山相亲强奸案,两人经相亲店老板介绍认识,互相看对眼。情投意合之下发生了关系。
晚上相亲店老板陪女方去男方家里谈彩礼事宜。结果没谈妥。女方告男方强奸。在法庭上男子坚持自己没有强奸,绝不服从赔钱调解,即使坐牢也不肯屈服。最后罪名成立,被判入狱三年。
三年后男方出狱。面对压力,坚持维权,经过两年半时间,法院终于宣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男方罪名不成立。
检方“并不能确定男方当时未发生强制性行为”、河北唐山相亲强奸案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是一个羁押22个月,一个坐牢三年。让人疑惑,这是一再强调的“疑罪从无”、“程序正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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